清明将至,上海奉贤一处墓园却接连发生墓碑前鲜花离奇失踪的事件。警方通过警用无人机巡航,锁定了两名嫌疑人姜某和李某的作案过程。监控画面显示,二人趁无人之际翻墙入园,将市民祭扫时摆放的鲜花收拢、打包装袋,随后转移到附近的棚户屋内。民警抓获二人时,其住处已堆满200余束被盗鲜花。据交代,他们偷花是为了重新包装后在墓园周边再次售卖牟利。目前,两人因盗窃违法行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。

案件曝光后引发热议,不少网友提出疑问:摆在墓碑前的鲜花是否算无主物?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律师表示,判断财物的占有状态不仅要看权利人是否进行物理管控,还要看社会普遍观念是否认可权利人对该财物的支配权。市民将鲜花摆放在墓碑前是对物品的特殊“安置”,而非主动抛弃。墓园属于封闭管理区域,园区内的祭扫物品默认由墓园管理者承担管护责任。从公序良俗来看,这些鲜花是明确的“有主物”,而非无主抛弃物。

徐伟还提醒,只有一种情况捡拾祭扫鲜花不会触犯法律:当鲜花枯萎后被墓园工作人员统一清理至垃圾桶或指定废弃堆放点,此时鲜花才被认定为权利人抛弃的物品,捡拾行为才不存在违法风险。这类盗卖祭扫鲜花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,承担刑事责任。此前浙江温州曾有过类似判例,一对父子因盗取墓园里84个花圈、20个花篮二次售卖被判刑。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等情形均可构成盗窃罪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即便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也会面临拘留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法律保护的不仅是鲜花的经济价值,更是“逝者安息、生者慰藉”的公序良俗。清明祭扫贵在诚敬,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失了德行、踩了法律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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